办理家庭病床程序
一、适用范围
1、脑血管意外合并褥疮,坠积性肺炎。
2、其他符合住院条件,但因特殊情况需设立家庭病床者。
二、申办手续
凡需要住家庭病床的病人,同经治医师开具申请,附相应的检查化验报告单,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可在家庭病床进行治疗。
三、管理
1.家庭病床管理由社会医疗服务中心承担。
2.家庭病床每个治疗周期一般为一个月,最长不得超过二个月;确需超过二个月者,必须重新办理手续。
四、治疗
家庭病床的治疗仅指
1.抗感染治疗;
2.支持治疗;
3.对症治疗;
4.常规化验及换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