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补程序
结算处全额结算→农合办办理补助。
补助时患者需提供的资料:转诊单或≤急诊重症救治备案单≥,三级查验单,特殊诊疗项目审批单,出院证,合作医疗证复印件,身份证或学生证、户口本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涧西区、吉利区、瀍河区、老城区、西工区、孙旗屯乡不需转诊)
●新农合直补标准:
医院等级 |
起付线 |
补助比例 |
年累计最高补助 |
二甲医院(洛阳东方医院) |
600元 |
45% |
3万元 |
三甲医院
|
800元
|
45%
|
3万元
|
●特殊补助政策
1、年度内两次以上住院和14岁以下儿童住院起付线减半。
2、计划内顺产,补助300元。实行“降消项目”地区先补助,不足部分补足到300元。
3、15天内同一种疾病二次住院免起付线一次。
4、特殊诊疗项目,先自付25%后按比例补助。
5、住院当日门急诊检查治疗费纳入本次住院费进行补助。
6、门诊特殊慢性病补助范围:肿瘤放疗、化疗;急、慢性肾功能不全血液透析、腹膜透析;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肝硬化失代偿期合并腹水。
7、暂对参合农民患恶性肿瘤化疗、器官抑止、重度烧伤、肝硬化腹水、急性再生障碍性贫血合并感染,失血性休克、感染性休克、外伤或疾病所致骨折进行关节置换或使用特殊内置材料等8种特殊疾病或综合征、合并症的治疗,实行保底补偿。在医疗费用总额扣除起付线以后,按不低于30%的比例予以保底补偿。
8、可能涉及他人伤害、自残、自杀、工伤事故等情形的住院,应在3天内填写≤伤情确认单≥到当地县新农合办公室进行伤情确认,才能补助。
洛阳东方医院医保(农合)办 电话:64978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