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发改委、省卫生厅以“不增加群众就医费用负担,适当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查、护理、手术和中医医疗服务价格,继续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改善医疗机构收入结构”为原则,降低、规范和新增了部分医疗服务收费项目的价格,进一步严格了医用材料价格管理,严禁医疗机构将已包含在项目价格中的医用材料另行计费或套收,如:重症监护;取消了原有的“各项仪器监护费用、护理费”等不允许收费的禁令;普通病房床位费、母婴同室床位费等进行了上调;产科单胎、双胎、多胎、难产等手术费用有了大幅度提高。目前,财务科正组织人员集中力量进行调整。
财务科/赵洛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