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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提升洛阳东方医院医务人员良好形象

字体【   发布时间:2012-12-17    文章来源:
 

为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发布的《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进一步提升全院职工职业道德水平,切实为百姓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近日,我院组织召开了题为“学习贯彻《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提升洛阳东方医院医务人员良好形象”的专题会议。会上,杨黎红院长对《行为规范》十章六十条内容进行了逐条讲解,并结合我院实际,对全院职工提出以下要求:

1、全院职工要有组织、有计划的认真学习《行为规范》,准确理解、掌握和遵守《行为规范》相关要求,并通过加强宣教在全院范围内形成人人学规范、重规范、守行为的良好氛围,通过学习提升全员的职业素养。

2、要以联系的、全面的、发展的态度学习《行为规范》,学会举一反三,将贯彻落实《行为规范》与“三好一满意”、“十大指标”及“创三甲”等活动结合起来,通过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院的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

3、全院医务人员要结合实际工作,以《行为规范》为准绳查摆不足,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进一步强化医疗服务监管力度,完善医患纠纷处置机制,解决医疗服务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创造良好的执业环境。

4、相关部门要将贯彻学习《行为规范》纳入职工的考核管理体系,将规范与当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与医院发展和个人成长结合起来,与定期考核、医德考评、职称晋升、评先评优挂钩,从而确保学习效果持之以恒。

 

                                                        宣传科/史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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