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我院坚持开展预约诊疗服务活动,为社区百姓提供方便。近日,卫生部下发《关于在公立医院实行预约诊疗服务的工作意见》,为贯彻意见精神,进一步缓解病人看病难等问题,医院完善、制订了《洛阳东方医院规范预约诊疗工作实施方案》。望各单位遵照实施,同时向社会公布,把解决患者看病难的问题进一步落到实处。具体内容如下:
1、洛阳东方医院为患者提供医院所有的门诊诊断、治疗,病房诊断、治疗及医院大型设备的检查、治疗等预约服务。
2、医院医生及各相关工作人员应积极为患者提供预约服务,不得无故拒绝预约和随便取消预约诊疗内容(满负荷工作情况下除外)。
3、患者需要预约挂号服务应按照流程进行,预约挂号有两个途径:(1)直接拨打电话:64976027、64976030;(2)可进入洛阳东方医院网站(WWW.LYDFYY.COM)网上点击申请预约。
4、患者电话、网上预约需提前一天(以16点前为当日时间)。是否可以预约以医院答复为准。
5、患者预约需实名制,应提供:姓名、电话、预约医生或诊治需求及就诊时间(上午或下午)等。
6、门诊部、导医接到预约电话,要详细记录上述内容,并根据病人需求和医院医生、设备具体情况给病人答复。
7、患者到医院接受预约服务时,先到医院导医处领取有“预约”字样的挂号票,并按导医指引到相应科室接受诊疗。
8、为保证质量,预约挂号患者应在当天上午10点前或下午3点
30分前到导医处领取预约挂号票。
9、在诊疗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医院、服务对象如有变动,提前通知对方可取消约定内容。如患者未按约定时间就诊,视为自动取消预约服务,可按医院一般就诊流程继续诊治。
10、预约挂号诊疗服务,目前医院不增收任何附加费用。如上级卫生部门有新的规定出台,则按新价格标准实施。
11、实施意见从发布起开始实施。
12、本项工作由医院门诊部、客户服务部具体组织实施,解释权归医院门诊部、客户服务部。
二○一○年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