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洛直政采磋商(2023)0702号
2.项目名称: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计算机、打印机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0月26日
5.评审日期:2023年11月7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计算机 306台,打印机 70台,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2.采购范围:设备的供货、运输、保险、装卸、安装、检测、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培训、技术支持、软件升级、售后保修及相关伴随服务等;
3.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
4.交货地点: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合格标准;
6.验收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及采购人验收标准;
7.合同履行期限:同交货期。
三、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成交金额 | 单位 |
1包 | 计算机306台,打印机70台 | 洛阳丰硕商贸有限公司 | 洛阳市西工区中州中路603号家属院12号楼1门201室 | 1245000.00 | 元 |
序号 |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1 | 计算机 | 惠普 | HP288G9 | 306 | 2 | 打印机 | 惠普 | HP1108 | 70 |
|
四、磋商小组名单:毛武军、习淑芳、邓泽龙(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标准的60%收取;金额:10617元。
六、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官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成交公告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要求及范本,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提出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连同质疑函原件(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及相关证明材料一起递交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逾期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西苑路36号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方式:0379-649785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东方今典天汇中心7楼707室
联系人:乔先生
联系方式:0379-651567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乔先生
联系方式:0379-80866707
4.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企事业单位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纪委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4978862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