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根据使用科室的要求,拟进行腹腔镜器械采购,欢迎有意向的单位报名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院内议价[2024]011号
(二)项目名称: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腹腔镜器械采购项目
(三)预算金额(最高限价):30000元
(四)采购清单:
序号 | 器械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1 | 头皮夹钳 | 17cm | 把 | 2 |
2 | 脑外吸引器头 | 26cm(带保护) | 把 | 2 |
3 | 有齿镊 | 12.5cm | 把 | 10 |
4 | 子宫剪 | 18cm | 把 | 5 |
5 | 弯盘 | 190*116*25 | 个 | 10 |
6 | 直止血钳 | 16cm | 把 | 20 |
7 | 弯止血钳 | 16cm | 把 | 20 |
8 | 持针器 | 18cm | 把 | 10 |
9 | 甲状腺拉钩 | 直角 | 把 | 2 |
10 | 剪刀 | 5*330cm | 把 | 5 |
11 | 10mm 穿刺器 | 10*110cm | 把 | 2 |
12 | 电棒 | 5*330cm | 根 | 2 |
13 | 弹簧钳 | 5*330cm | 把 | 2 |
14 | 气腹管 | 3m | 把 | 4 |
15 | 膨宫管 | 4.2m(金属头) | 把 | 1 |
16 | 肠钳 | 5*330cm | 把 | 2 |
17 | 无影灯泡 | 蓝膜 | 个 | 20 |
二、报名单位应具备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具有满足本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和服务水平,所供货物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三)供应商为制造商的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经销商的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四)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五)非制造商须提供产品生产企业的代理(销售)证明或针对本项目的厂家授权书。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报价文件要求:
(一)报价文件须包括的内容:
1、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厂家产品授权书、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2、单位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价单(报价应包含设备费、配件费、随机材料费、包装费、保险费、服务费、运输费、操作培训、软硬件接口、税金、售后服务等一切与本项目有关费用);
4、所投产品详情介绍;
5、同类业绩证明可自行添加。
(二)报价文件数量:一正四副。
(三)报价文件的递交:报名单位参加开标时自行携带(报价文件须密封完好)。
四、报名方式
请将电子版营业执照、单位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PDF格式,加盖公章)及联系人电话于2024年3月7日前发送至我院招标办邮箱(dfrmyyzbb@126.com)。
五、议价时间及地点
(一) 时间:2024年3月8日9:30分(北京时间)。
(二) 地点: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CT楼二楼小会议室。
六、凡是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
地 址:洛阳市涧西区西苑路36号
联系人:康女士
联系电话:0379-64969186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