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洛阳市涧西区西苑路36号,洛阳市东方医院院内。
项目投资:54987.47万元
建设内容:总占地面积约62.49亩,总建筑面积约133796.38平方米,其中新建建筑面积约73500平方米,保留及改建建筑面积约60296.38平方米。主要内容包括1#内科改为门急诊办公科研综合楼、6#门诊楼改为规培中心、3#综合住院楼调整护理单元为400床外科住院床位;新建医技住院综合楼、液氧站;扩建门急诊部、污水处理站等。项目实施工期为36个月。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
通讯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西苑路36号
联 系 人:李功
联系方式:0379-64977163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洛阳蓝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58号世贸中心C座2219
联 系 人:常工
联系方式:15303793119
邮箱:154122904@qq.com
四、公众参与表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及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将意见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