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ZBLY-DY-009
2、项目名称: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营养科营养粉配送服务商遴选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7月25日
5、评审日期:2025年8月7日
6、评审地点: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王城大道百脑汇科技广场2107评标室
二、成交情况
项目编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成交折算价(元) |
HNZBLY-DY-009 | 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营养科营养粉配送服务商遴选项目 | 华润洛阳医药有限公司 | 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区顾县镇曲家寨工业区 | 645.00 |
服务期 | 交货期 | 质量要求 | 备注 |
3年,具体供货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 合同签订后按需方要求分批、分量供货 | 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且满足采购人标准 |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韩玲、郑丽霞、张晓珂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办[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下浮50%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以现金或转账的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收费金额:3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官网》网站上发布,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的或不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
地址:洛阳市涧西区西苑路36 号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方式:0379-64970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河南中宝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38 号怡和嘉园3号楼1单元1201室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15637945809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纪委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49788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