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结合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现就面试资格审查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选确定规则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资格确认。
进入面试人选的人员进行面试资格确认,面试资格确认成功的考生,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经面试资格确认后,依笔试成绩高低进入面试环节的人数小于面试资格确认的比例时,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二、面试资格确认安排
1.时间:2026年7月8日(星期三)8:30—11:30(逾期不予受理)。
2.地点:医院7号楼(CT楼)二楼会议室。
3.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正式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未通过资格确认的考生,不再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三、资格审查要求
考生须现场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1份复印件(复印件需本人签字确认),材料不全或信息不符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1)《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确认表》(一式两份)(附件3)
(2)有效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3)学历学位证书:历任毕业证(含高中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国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专业方向证明材料:报考岗位明确要求专业方向的,需提供毕业学校开具的专业方向证明或相关佐证材料。
(5)在职人员证明:已就业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6)岗位资质证书:执业证、资格证、住培合格证、职称证等岗位要求的证书;已通过考试但尚未发证的,提供官方成绩单;2026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在培证明》。
(7)其他材料:报考岗位公告中明确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特别提醒: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视为放弃应聘。
四、其他说明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2.本公告由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379-64978856(工作日8:00—12:00,14:30—18:00)。
附件1: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名单(报考岗位1-18)
附件2: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名单(报考岗位19)
附件3: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确认表
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
202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