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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委员会简介

字体【   发布时间:2024-05-15    文章来源:
 

   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是对药物临床试验项目的科学性、伦理合理性进行审查的组织,旨在保证受试者尊严、安全和权益,促进药物临床试验科学、健康地发展,增强公众对药物临床试验的信任和支持。

   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成立于2022820235月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对伦理委员会成员进行了调整。

   本届伦理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名,委员9,秘书1名

   伦理委员会委员由多学科背景人员组成,共计11人,包括:医药专业人员名、非医药专业人员名、法律专家一名,院外人员名。其中女性委员名。

   我院高度重视医学伦理工作,在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建设过程中,委员会坚持依据《赫尔辛基宣言》、《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工作指导原则》、《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等相关规定,在维护受试者权益、保障受试者安全、促进试验项目科学、规范进行等方面积极开展工作。

 

友情链接:洛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洛阳市康复医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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