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募重度哮喘患者
项目简介
我院正在开展一项“评价TQC2731注射液在控制不佳的重度哮喘患者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多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的III期临床试验”。
参加本研究的基本条件:
1)年龄符合18周岁≤年龄≤75周岁,性别不限;
2)有记录表明在访视1前至少12个月医生诊断为哮喘;
3)在访视1前至少6个月,接受医生处方哮喘控制药物中高剂量ICS(≥500 μg丙酸氟替卡松或等效总日剂量)的受试者。
4)必须有记录表明在访视1前至少3个月接受中高剂量ICS总日剂量治疗,且剂量稳定。ICS可包含在ICS/LABA复方制剂、ICS/LABA/LAMA中。
5)必须有记录表明在访视1前至少3个月使用其他哮喘控制药物,如LABA、LTRA、茶碱、LAMA、色甘酸钠等, 且剂量稳定;使用维持性口服激素的受试者,口服激素的剂量每天最多为泼尼松10mg 或20mg隔天一次(或等效剂量),且必须在访视1以前至少30天及治疗期间保持稳定。
6)有以下任一证据记录证明患有哮喘:访视1前的12个月内有可逆性检测FEV1≥12%和≥200 mL的历史记录。或者访视2或访视2a时,筛选期间BD(沙丁胺醇)后可逆性检测FEV1≥12%和≥200 mL(给予4喷沙丁胺醇后15-30min)。
如果您至少符合上述条件,并且愿意参加本次临床研究,请联系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负责医师_李晓琳主任进行详细了解, 联系电话:13838419041
最终以负责医师介绍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