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医保局《关于印发〈放射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立项指南(试行)〉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4〕223号)、 《关于印发〈妇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4〕273号)、《关于印发〈耳鼻喉科医 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5〕55 号)、《关于印发〈体被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5〕118号)和《河南省医疗 保障局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整合放射治疗等 4 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豫医保办〔2025〕82号)要求, 现就规范整合我市放射治疗等4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有关事项通知,从2026年4月20日起,我院将执行放射治疗等4类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一、取消现行“131碘-甲亢治疗”“荧光检查”“听性脑干 反应”“变应原皮内试验”等632个价格项目;规范整合“放疗 模拟定位”“盆腔检查”“耳内镜检查费”“变应原皮肤试验费” 等316个放射治疗类、妇科类、耳鼻喉科、体被系统类价格项目 (见附件)。
二、对“放疗模拟定位”等313个价格项目制定公立医疗机 构政府指导价。
三、价格政策咨询电话: 64969186
附件:洛医保〔2026〕12 号洛阳市医疗保障局 洛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整合放射治疗等4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
2026年4月17日